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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环部循字第1156119461号
照明光源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修正草案
修订说明
发布机构:
中国台湾环境部
发布日期:
2026-09-23
实施日期:
-
层级:
规范性文件
行业: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领域:
环境保护
摘要
适用于照明光源责任业者及其所属公会、环境保护相关团体的回收清除处理费费率管理。草案配合《废弃物清理法》第十六条之一第五项修正,将法源依据由第十六条第五项调整为第十六条之一第五项,并将“资源回收费率审议委员会”名称修正为“资源回收费率审议会”。附表所列直管日光灯、含汞灯、冷阴极灯、感应式荧光灯及照明用LED等项目的费率和既定生效日期均未调整;修正后公告拟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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