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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沪环气候〔2026〕91号
上海市纳入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单位名单
发布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8-04
实施日期:
2026-08-04
层级:
规范性文件
行业:
通用
领域:
碳达峰&碳中和
摘要
明确纳入上海市2026年度碳排放配额管理的单位名单,并按工业、危险废物治理、交通、建筑和数据中心等领域列示单位名称、企业编号、纳入情况及所属分区。新增单位须达到相应能耗或二氧化碳排放门槛;部分新增单位仅需报告。连续三年年二氧化碳排放量未达到1万吨的纳管单位可移出名单,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年度更新。纳管单位应依照配额分配方案开展排放报告、配额管理及履约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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