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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渣处理和加工绿色评价导则
摘要
适用于钢渣处理工艺和加工工艺的绿色评价,覆盖熔融钢渣冷却处理及破碎、筛分、棒磨、磁选等加工活动。被评价企业应满足安全、质量、环境、信用及污染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等基本要求,不得采用露天热泼等工艺和落后装备;污染物排放应符合现行标准。评价按能源低碳化、资源高效化、生产洁净化和产品绿色化设置指标,基本要求实行一票否决,必选指标评分、可选指标加分;综合评价按处理与加工得分6∶4加权。评价报告应载明证据核实、得分、结论及改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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