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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企业绿电溯源方法
摘要
适用于用电企业开展绿电溯源计算与全绿电评价,不作为环境权益交易的法定凭证。企业应建立厂站、线路、用户及调度关系等输入数据,按日形成厂站和地市能源成分、能源来源、负荷及占比数据;对节点受能、线路电能成分和节点溯源占比进行计算,并剔除绿电交易电量以避免重复计算。评价涵盖电网消纳绿电、绿证抵消电量、省间外购绿电、分布式清洁能源及应急电源清洁能源等比例,并按综合得分划分全绿电评价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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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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