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查查·全球法规标准库
热门搜索:
关于印发上海市2026年陆上风电、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摘要
适用于纳入上海市2026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陆上风电、光伏电站项目开发企业、电网企业及相关区发展改革部门和管委会。全市拟推进陆上风电34.531万千瓦、光伏电站145.385万千瓦;开发企业应加快前期建设,陆上风电于2027年6月前核准,其他光伏电站于2027年6月前开工,并依法落实用地用海、生态保护、水土保持和渔业养殖等要求。电网企业应办理接入并将配套电网纳入建设计划;项目应符合能效标杆和先进技术指标,光伏供应商及风电机组应满足相关行业规范。项目重点信息变更须申请并报备,相关单位应完成建档立卡信息填报;逾期未核准或开工的项目可被移出方案。
文件预览
登录后即可查看法规内容、文件预览、更新历史等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查看更多已收录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