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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高性能制冷系统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摘要
适用于公共建筑中以电驱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为空调冷源的水冷、风冷及其复合制冷系统,不适用于蓄冷空调系统。系统应采用性能化设计,配置高效设备、低阻输配、监测控制及运维管理措施,并对设备能效、水质、调试和数据采集提出要求。按全年运行能效比分为三级,水冷系统限值分别为6.0、5.5、5.0,风冷系统分别为4.1、3.6、3.1;复合系统按供冷量比例计算。检测应验证传感器、数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开展典型工况性能及热平衡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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