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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固化体性能要求 水泥固化体
摘要
适用于采用近地表处置或岩洞处置的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水泥固化体。固化体放射性活度浓度应符合低水平放射性废物分类要求,不得存在游离液体,抗压强度不得低于7 MPa,钻芯试样强度偏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20%。应开展抗浸出、抗浸泡、抗冻融及耐γ辐照等性能检验,并满足相应浸出率、累积浸出分数、外观及强度损失限值;在特定贮存处置温度或累计辐照剂量条件下,可免于部分试验。固化配方或工艺变化时,应重新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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