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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暂时停止经营暂进口、再出口、转口贸易的废料目录和已使用货物目录
摘要
适用于从事货物暂进口再出口、转口贸易的商人,以及相关管理机关、组织和个人。文件发布两份暂停经营目录:附件一列明废料,附件二列明已使用货物;目录所列货物不得开展暂进口再出口和转口经营。货物由出口国直接运往进口国、未经过越南口岸的转口贸易不适用该目录。对在本通告生效前已办结暂进口或转口海关手续的废料及已使用货物,可继续依办理手续时适用的规定完成再出口或转口。文件同时废止2024年第18/2024/TT-BCT号通告及其他文件的相关条款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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