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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 (A) 280

2026年可再生能源(附表修订)命令

发布机构马来西亚能源转型和水务转型部
发布日期 2026-07-31
实施日期2026-08-01
层级 行政法规
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领域 碳达峰&碳中和

摘要

适用于依据《2011年可再生能源法》申请或运营生物气、生物质及小型水电可再生能源设施的主体。命令修订该法附表中上述能源资源的合资格设施及上网电价安排:装机容量不超过30兆瓦和超过30兆瓦的生物气设施,前十年及剩余期限电价分别为每千瓦时0.3015令吉和0.2515至0.3015令吉;生物质设施分别为0.3800令吉和0.2880至0.3800令吉;小型水电设施分别为0.3400令吉和0.2700至0.3400令吉。各类设施的电价有效期均为21年,年度递减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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