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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沪环水〔2026〕93号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相关行业企业执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类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
发布机构: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
2026-07-29
实施日期:
2026-07-29
层级:
规范性文件
行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领域:
环境保护
摘要
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列入附件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录的相关行业企业,包括垃圾填埋、化工、石油化工及炼制、有色金属、钢铁、电镀、制革、纺织染整、电池、陶瓷等行业。相关企业应全面执行现行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一类水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如上海市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一类水污染物规定的排放限值严于国家特别排放限值,应执行地方标准的更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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