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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绿化废弃植生材料循环利用技术要求
摘要
适用于具备实施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公路绿化废弃植生材料循环利用。收集、储运、加工和利用单位应建立覆盖源头至利用环节的全链条可追溯台账,落实安全防护、操作规程和消防应急措施;有毒植物、外来入侵植物及病虫害材料应分类处置,不得混入循环利用系统。文件规定有机覆盖、堆肥和生物质燃料的原料选择、加工、贮存及应用要求,并对处理场所噪声、恶臭、大气污染物、炭化污染物和堆肥渗滤液排放提出达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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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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